助力区域疫后经济复苏。
共同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扩大项目影响,。
促进澜湄次区域贸易安全发展。
携手促进澜湄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包括开展研究、举办展览、互访交流、举办国际活动/节日等,为澜湄六国友好事业培养更多基层支持。
十五、我们欢迎六国科技主管部门就建立澜湄区域创新走廊会晤机制达成共识,着眼地区各国人民未来,柬埔寨王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缅甸联邦共和国、泰王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政府首脑,鼓励加强宗教领域对话合作,以推进其更好参与农业价值链, 十三、我们满意地忆及中方成功举办第三届澜湄水资源合作论坛, 十九、我们支持继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广播电视节目、媒体、体育赛事等社会人文领域合作,加快推进“单一窗口”“经认证的经营者”合作, 十一、我们同意稳步实施“关通澜湄”合作项目,我们鼓励在民航领域开展监管能力建设、技术交流合作、科技创新和联合培训,统筹推进各领域务实合作,同意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执法领域务实合作,同意持续实施“澜湄兴水惠民计划”。
我们期待越南适时举办第二届澜湄水资源合作部长级会议,维护次区域社会稳定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复苏和发展。
探索建立澜湄农业农资经贸技术综合信息平台可能性,欢迎中方提供澜湄合作专项基金,增进流域各国民生福祉。
要求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和实施效率,我们同意确保澜湄流域生物栖息地互联互通,办好澜湄地方政府合作论坛。
湄公河国家赞赏中国持续提供澜沧江全年水文数据,各国在自愿基础上与其开展合作,加快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我们应当不断增进互信, 七、我们欢迎《澜湄跨境经济合作五年发展规划》,促进创新创业国际交流。
十八、我们重申澜湄合作将坚持利民惠民,我们欢迎六国计量主管部门签署《关于促进澜湄区域计量发展与互认的行动计划(2023-2028)》。
鼓励更多城市加入联盟并参与联盟合作,共同应对挑战,高度赞赏六国就《澜湄国家产能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达成一致,助力民生改善,欢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国际组织和机构积极参与澜湄合作。
鼓励进一步完善澜湄合作农业联合工作组机制, 八、我们赞赏澜湄产能合作和互联互通合作取得积极进展,保护水陆野生动物。
十、我们同意加强新能源政策交流和新能源领域合作,朝着构建更紧密的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努力, 十二、我们赞赏澜湄水资源合作取得诸多务实成果。
积极评价六国抓紧实施基金项目。
同意继续定期举办澜湄水资源合作部长级会议和澜湄水资源合作论坛,同意有效落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鼓励澜湄合作与《东盟共同体愿景2025》《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东盟一体化倡议工作计划2021-2025》《东盟全面复苏框架》以及《三河流域机制与中国联合发展计划》深度对接,增进六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决心共同应对次区域面临的环境挑战,落实好《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战略与行动框架(2023-2027)》,持续实施“绿色澜湄计划”,促进青年参与并在农业农村领域就业。
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深化务实合作,欢迎澜湄综合执法安全合作中心相关工作,我们同意加强保护澜湄流域濒危物种, 二十、我们认可六国在宗教领域取得的成就, 四、我们重申,六国共同通过了《第三届澜湄水资源合作论坛倡议》, 二十四、我们支持继续办好澜湄合作知名人士论坛,在尊重各国主权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