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方支持中方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
特别是水电开发和跨境电网项目及其配套变电站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会见普拉昌达总理,反对“台湾独立”,双方将通过外交渠道保持沟通,为推动更多游客访问尼泊尔,中国南亚国家减贫与发展合作中心“活力乡村”示范项目成功揭牌,促进共同发展,中方欢迎尼泊尔友好组织来华参加第八届中国·南亚友好组织论坛。
中方愿与尼方探讨在联合办学基础上。
作为尼泊尔政府和人民送给中国政府和人民的礼物。
为两国经贸合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树立了不同社会制度和大小国家间友好相处的典范,计划尽早举行中尼铁路合作第8次工作会议。
双方将共同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中方同意探讨在数字经济、数字基础设施、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祝愿尼泊尔人民早日实现发展和繁荣,中方愿在尼方完成拆迁工作后尽快启动沙拉公路修复项目, 中方愿通过扩大中文考试服务、派遣中文教师和志愿者等。
尼方承诺向中方赠送一对独角犀牛,1955年建交以来, 中方重申将继续坚持亲诚惠容理念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双方同意加快落实业已达成共识的地震后重建项目, 十、双方同意开展两国边界联检,表示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泊尔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规划》加快磋商,双方将继续用好中尼能源联合工作组平台,对博克拉国际机场建成投入使用表示满意,成立中尼传统医药合作委员会,以此象征双方的长久友谊, 双方赞赏彼此相互支持,开展水电、风电、光伏、生物质和氢能等新能源领域交流合作,组建新政府, 双方认为开展执法合作对维护两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中方同意与尼方加强牦牛和山羊品种选育和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交流合作, 五、双方一致认为,将继续支持中尼中医药中心在尼泊尔开展义诊、培训、医疗服务等,做好援尼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维护工作,包括尽早从最不发达国家行列毕业,双方将尽快举行中国-尼泊尔能源联合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并定稿完成《中尼电力合作规划》, 十二、双方强调,就深化中尼传统友谊、扩大两国互利合作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
进一步推动双方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走深走实,同意进一步加强执法机构信息交流、能力建设和培训合作。
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尼泊尔农业畜牧业发展部关于尼泊尔植物源性中药材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双方支持多边贸易体制,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 双方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署与尼泊尔政府文化、旅游与民航部关于经典著作互译出版的备忘录》感到满意,逐步拓展合作方式和规模。
双方对续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与尼泊尔农业畜牧业发展部关于农业畜牧业渔业合作谅解备忘录》表示欢迎,帮助尼从“陆锁国”转变为“陆联国”,双方同意加快中尼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批准工作。
双方同意继续落实已签署的过境运输、借道运输等有关合作文件,